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支持城乡社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平台,既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助力成长的重要渠道,也是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有效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各地要建立由民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重点任务,结合贯彻实施云南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十大行动,按照云南省政策性岗位招录2023届高校毕业生时间安排方案,倒排工期,科学拟定本地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选聘程序和资格条件,加快推动工作落实。鼓励各地积极开发村(社区)岗位,引导和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就业。各地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岗位招聘工作须于8月底前完成。
2023年6—12月,请各级民政部门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按月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好社区工作者基本信息数据同步更新工作。县(市、区)每月27日前完成数据更新报送,州(市)每月28日前、省级每月29日前完成填报审核工作,务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其中,6月填报2023年1月至6月的累计数据。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统筹做好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二、重点做好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
三、发展城乡社区服务吸纳就业
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拓展就业空间
五、设立就业见习岗位促进就业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教育引导
七、强化社区就业服务指导
八、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排版:马星星